1993年5月23日 (农历四月初三),柬埔寨举行大选。
监督柬大选的联柬机构主席明石康在选举站看望参加选举的选民
根据柬埔寨问题巴黎和平协定的规定:1993年5月23-28日在柬埔寨全国举行了自1972年以来的首次多党选举。
470万选民中的420万人在联合国驻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(联柬机构)武装人员的保护下投了票。包括拉那烈领导的奉辛比克党和金边方面的柬埔寨人民党在内的20个政党参加了这次选举。民柬方面以巴黎协定未得到全面落实,大选不具备应有的中立政治环境为由抵制了大选。
6月10日,联柬机构主席明石康在柬全国最高委员会会议上宣布柬大选结果说,全国投票点票有效票401.1万张。奉辛比克党得票占45.47%;人民党得票占38.22%;自由民主佛教党得票占3.81%;高棉争取自由民族解放运动党得票占1.3%。在柬大选中得票最多的奉辛比克党获得柬制宪会议120个议席中的58个议席,人民党获得51个议席,宋双领导的自由民主佛教党获得10个议席,高棉争取自由民族解放运动党获得1个席位。
人民党代表洪森在会上说,人民党不承认联柬机构宣布的大选结果,但将指派成员与其他政党的成员一起参加制定新宪法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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