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8年3月3日 (农历正月廿一),德俄签订布列斯特和约。
十月革命胜利时,俄国已饱受3年帝国主义战争之苦,整个国民经济已濒临崩溃的边缘。苏维埃俄国迫切需要退出战争赢得和平。
在革命胜利后的第2天,即1917年11月8日苏维埃政权就颁布《和平法令》。但是,以英法为首的协约国集团根本不理睬苏俄的和平建议,苏维埃俄国被迫单独与德国及其盟国开始和平谈判。
1917年12月3日,双方代表在德国军队占领的布列斯特一立托夫斯克进行谈判,并签订了一个为期10天的临时停战协定。
1918年1月9日开始和谈的第2阶段。德方于2月10日提出最后通牒,要求苏俄立即缔结和约,放弃从波罗的海沿岸到纳尔瓦、普斯科夫和得文斯克一带领土。苏俄政府代表团团长托洛茨基拒签和约,并以苏俄人民委员会的名义通知德方:苏俄单方面结束战争状态、复员军队,德军遂以此为借口,于2月18日向苏俄发动全线进攻,占领苏俄大片领土。
为了保住新生的苏维埃政权,列宁坚决主张立即按德国条件签约;以布哈林为首的“左派共产主义者集团”则要求停止和谈,进行反对德国的“革命战争”;托洛茨基提出不战不和的方案。中央委员会最后终于通过了按德国条件签约的决议。
1918年3月3日,苏俄政府代表团在布列斯特与德国签订和约。规定波兰、立陶宛、白俄罗斯和爱沙尼亚的一部分属德军占领;俄军应完全复员;苏俄要向德国支付赔款等。布列斯特和约先后被布尔什维克党的七大和苏维埃第4次非常代表大会批准。
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,苏维埃政府于1918年11月13日宣布废除布列斯特和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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